唱片合約談不攏 Martin Garrix打算提告
- 不平等條約的秘辛
- 2015年11月11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知名天才製作人馬丁蓋瑞茲(Martin Garrix),在今年八月宣告離開老東家電音廠牌首屈一指的Spinnin' Records唱片公司,原因是沒辦法爭取到自己音樂的所有權,而爭取權利的過程中,Spinnin' Records也一度讓步,期望能將Martin Garrix重新納入旗下並另簽合約,但是卻達成共識,目前沒有任何唱片公司約的他,依然保持著高知名度在電音界發光發熱,並釋出免費音樂讓粉絲下載,意圖讓人聯想唱片公司為賺錢限制並操控藝人的發展,而這一切的紛爭還沒結束,讓我們看下去。

事實上電音製作人與唱片公司爭取版權的事情已層出不窮,2013年電音鼠王Deadmau5與知名唱片公司品牌Ultra Records也有過類似紛爭;如今Martin Garrix除了解約之外,還打算提告,提告的對象包含老東家唱片公司Spinnin' Records以及經紀人公司MusicAllStars的經紀人Eelko van Kooten。

(知名DJ兼製作人Deadmau5)
據傳當年經紀人Eelko van Kooten在Martin Garrix剛入行時,因資訊傳達不正確,讓年僅17歲的小馬丁誤簽不平等合約,除了在音樂的所有權上歸Spinnin' Records,販售音樂的抽成比例也不合乎一般藝人標準,連演出價碼抽成也讓Martin Garrix吃了悶虧,當時發表的冠軍單曲"Animals"爆紅之後,他也因為年紀小剛入行不懂事,沒為自己爭取,反讓Spinnin' Records賺了一大筆。
若按照歷史往例來看,這樣的官司對Martin Garrix比較有利,但是有關所有權的官司通常都會打非常久,如果沒辦法有個共識一直官司纏身,也會引響到Martin Garrix的做歌品質,只願雙方能有個合理的結果,讓電音EDM界回復寧靜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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